2016年12月14日晚,法学博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省法学会副会长张雪樵同志于沈钧儒法学院给我院师生作了题为《朴素正义的司法逻辑》的讲座。
张雪樵检察长从“河南天价高速逃费案”等几个案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依法办案须考量哪些因素?为何于法有据、合乎逻辑的判决会犯适用法律的错误?他指出,人民群众的满意是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由此提出了朴素正义的司法再现。他认为,朴素正义是独立于国家法律之外的,以感性方式存在于民众的道德观念和社会历史、文化、习惯中的,对正义的判断和认同。当私益与公益相冲突时,法律该如何选择?他认为,仁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常用大德。程朱理学、陆王心学、和德国法学家穆勒的思想中都蕴藏着这些道德良知的朴素正义思想。
接着,张检察长阐述了以“公理人情”为内涵的朴素正义观。“公道即天道,公理即天理”,因为“天理、国法、人情”这一法律意识结构仍然主导着大多数人的思维,成为贯穿在司法实践中的民族精神。此外还有“公序良俗”和“经验事理”为内涵的朴素正义观。
张检察长强调在对法律事实的认定时,要以朴素正义为方向,以法则正义为路径;在适用法律时,则要以法则正义为准绳,以朴素正义为尺度。
随后,张检察长在现场解答了学生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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