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会简介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浙江法学盘点
教育研究与创新
人才培养
国际交流
浙籍法学家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举办“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论坛 聚焦“法律人”培养
( 发布日期:2014/1/9 阅读:1603次 关闭

12月13日上午浙江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论坛在图文信息中心七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来自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金华、温州、衢州、丽水、台州地区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的近40名法律专家,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这个核心论题进行研讨,旨在加强司法机关和法学院系之间的合作交流,实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协同创新,以及提升我校乃至整个浙江中西部地区的法律人才水平。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温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海庆、校教务处处长赵雷洪,人事处处长蔡志良,校研工部部长许慧霞出席开幕式副校长、法政学院院长张根福致欢迎词。开幕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俞明祥主持。 

张根福向参加论坛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浙师大基本情况、法学专业建设概况成果。张根福说,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和法学院系之间的合作交流正日益密切的背景下,探讨如何把握新时期法律人才需求变得必要而又紧迫。本次论坛浙江中西部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向和理念、基地建设交流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的研讨有利于提升我校乃至整个浙江中西部地区的法律人才水平对浙江省法律人才教育起到巨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他希望各位与会专家对我校法学专业和学科发展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我校法学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张雪樵指出,大学的真正价值在于能否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他说,伴随着中国法治进程,法学教育规模在扩大、办学空间在拓展,但与法律实践、群众需求、法律权威维护等仍有差距作为法律人,我们应当思考法学教育应当怎样实现法律实践的人民立场,并将法律的公正、公理同百姓的文化、习惯相结合,在推动法治进步的同时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希望法律院校紧跟司法改革步伐,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为赢得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贡献力量。最后他提出,法律人才培养应当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并且也应当将中国梦的主体融入到今后的发展中。

开幕式上,浙师大成立了法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聘任了38名校、院兼职教授,并为26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授牌。其中最 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张雪樵等9名法律专家被评为我校兼职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章晓瑜等29名法律专家被聘为法政学院兼职教授。金华市律师协会会长汪宁表示,将发挥兼职教授的作用,充分利用自身30多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优势,为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贡献力量。

来自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的近40名专家围绕当前法律人才培养存在哪些问题、优秀法律人才需要哪些素质及如何培养等议题开展讨论。研讨会由学院副院长周志山主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发表了以“加强院校合作交流,培养法律实务人才”的意见。他根据温州市的司法实践提出对院校合作的践行建议。高校法律院系要与司法系统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司法系统与法律院系合作加强对案件案例的系统研究,双方可以互派人员挂职锻炼,设立实践教学基地后,法学专业学生可以到基地参观、旁听,也可以参与诉讼服务中心的接待等具体实践锻炼,双方合作开设法律实务课程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海庆以丰富的司法实践、深刻的理论范式社会需要怎样的法律人才、我国法律现状、应当建立怎样的平台等方面强调人才应当正确处理好知识、能力、情感、法理、理性等关系。

针对当前法科毕业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不强、业技能欠缺毕业后一下子难接实践操作的“地气”的问题。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卢岩修认为高校法科人才培养实践环节薄弱影响了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高校应当加强法学实践性教学,提升法科毕业生实践技能和实践能力。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雄武认为法律人才应当扎实法律功底,不断提高实务技能,弥补实践操作能力不足这块短板。

此外,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庆从法科人才培养现状、原因的角度提出,法律教育要注重“四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专才与通才、法理与伦理、法律知识与政治敏锐性结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国建表示法律人才培养应当加强院校资源共享的深度与广度,贯通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实现院校人才合作培养的最大良度。对于如何培养出优秀法律人才的问题,我院副院长梁开银提出,“法学院+司法机关(法院)”的合作培养模式具有诸多优势,它不仅可以为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提供平台,而且有利于司法机关(法院)与法学院在“在职和全日制”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方面实现双赢。

出席论坛的还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卢岩修,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雄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庆,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国建,我院副院长梁开银等出席论坛并发言

当天下午,与会专家还将会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法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关系”与“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选题进行自由讨论,进一步深入研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分享到:0
上一条: 【科技日报】如何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2014/1/9
下一条: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论坛之自由讨论会 2014/1/9

主办单位:浙江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电话:0571-28008176 邮编:310018
Copyright 2011-2013 www.zjlegaleducation.org.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览坤科技 网站管理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