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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省域涉外法治“最佳实践”系列调研: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3/28 阅读:22次 关闭

为深入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22日下午,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钱振球博士带领部分我院研究生与本科生前往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调委)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外调委运行机制,并学习涉外调解工作的实务经验。

浙江师范大学师生以座谈的方式与骆跃军所长、陈书记、伊朗籍调解员哈密开展了深入交流。据所长骆跃军介绍,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深入领悟“枫桥经验”时代内涵,创新发展出“洋舅和调”“多元联调”“靠前近调”“法治润调”等多种调解方法,并组建了一支由13个国家、14名外籍调解员参与的专业化队伍。

截至2023年底,外调委已成功调处涉外纠纷1189起,涉及金额1.31亿元,纠纷化解率达98.1%,有效保障了中外客商的合法权益。202311月,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因创推“以外调外”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通过访谈调研,师生们还了解到,随着浙江省涉外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义乌市外调委因地制宜,不断深化涉外纠纷调解机制,由“以外调外”到兼顾“以外普外”,在解决每个纠纷的同时开展普法工作,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完善、发展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图为师生与骆跃军、陈书记、哈密座谈

随后,师生相继参观了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值班室、商姐调解室、普法宣传区等各大功能分区。功能分区内分别展示了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调解员值班制度、民意观察员制度等,通过参观与和工作人员交谈,师生们充分了解了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在此次调研中,师生深入了解了义乌市外调委成立以来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成就,并积极提出所思所惑,与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就人民调解组织的机构运行、方法创新、普法模式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过后,师生们总结涉外纠纷调解的机制,并进一步与“枫桥经验”相结合,凝炼出义乌市外调委的实践经验,为浙江省涉外法治建设助力。

供稿人:郑增志、沃宁馨

图片:黄才峻

审核:钱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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