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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到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学
( 发布日期:2017/11/15 阅读:396次 关闭

11月14日晚,“法治的历史”讲座在宁波大学法学院217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邀请了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担任主讲人。本次讲座由董茂云教授主持,近百名法学院师生和法律实务界人士聆听了此次讲座。

何教授首先以问题的形式启发我们去思考,法治是什么?何教授解释法治包括四项要素。其一,法治是依法办事,用法治理国家;其二,法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三,法治限制公权力的滥用;最后,法治是公平,是正义。在此基础上,再将第一要素改为“良法之治”。

    随后,教授分别从古代中国的法家、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和古代两河流域的法治这三条主线介绍了法治的起源,一路追根溯源,探究古老文明所创制的法律和背后所代表的文明与智慧。从历史的起源出发,何教授又从多个角度,阐述了法治的发展过程,并提出法治是继承人类整个法律文明的精华这一命题。

接着,何教授回归到了对新中国法治道路的思考,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法治发展的挫折和进步,提出了几点体会:要重视法治、敬畏法治、信仰法治,而法治要从干部、政府、中央做起,从一把手做起。目前,法治在我国运行困难,法治建设对我们法律人来说任重道远。

    最后,何教授就师生们所提出的有关法治和做学问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何勤华教授讲话平和,在与师生的交流中,将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史和法律制度史融合贯通,对所要探究的问题一言中的。给在座的法律人以重大启发,获得许多收益。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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