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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生在模拟法庭上一展身手——激烈场面甚至超过真实庭审
( 发布日期:2014/11/12 阅读:543次 关闭

     

法科生在模拟法庭上一展身手

激烈场面甚至超过真实庭审


      本文原载《浙江法制报》2014年11月11日第2版




       本报记者 林咏 文/摄

  本报讯 孩子在风景区溺毙,父母向景区索偿。近日,这场“官司”在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庭”,控辩双方均是来自我省高校的学生。
  11月8日,浙江省第一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之“法源杯”模拟法庭竞赛在浙江财经学院举办。全省共有28家高校组队参加本届比赛。
    11月9日上午,经过前期的多轮PK,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4支队伍杀进决赛。决赛的“庭审”邀请了省高院民四庭副庭长徐向红、省高院 民一庭审判长卢世昌、临安法院副院长徐雷昶等职业法官亲自上阵,担任审判长等职务。而书记员、上诉人、被上诉人和法警等角色则由法科生们扮演。
  决赛中,其中一场模拟法庭的案件由真实案例改编,讲的是孩子在风景区溺毙,父母向景区索偿的案子。因为是二审程序,参与比赛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扮演上诉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扮演被上诉人。控辩双方针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及适用的相关法律进行了逐一辩论。
  与此同时,另外一边的模拟法庭内,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代表队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代表队也在进行着激烈的角逐。最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代表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战胜各路强手,双双夺得大赛一等奖。
  “从预赛到决赛,精彩不断!模拟法庭辩论场面甚至超越了真实庭审的激烈程度,这次比赛也充分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徐向红高度评价了此次模拟法庭竞赛,她认为模拟法庭展现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广度和精神风貌,为法科生运用专业知识、培养法律素质提供了广阔舞台。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鹰则表示,这类比赛能促进法律学生学术进步,提高学生的实际办案能力,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对接的表演舞台,他们会考虑把这项比赛作为律所选拔人才的一个途径。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由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谭世贵教授倡议发起,前身来源于“浙江省法科生知识竞赛”。今年4月该赛事被确定为省级竞赛,填补了省内空白。该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比赛项目包括法律辩论、法律演讲、模拟法庭及法律征文等。此类赛事在国内属首创且为目前国内唯一常规举行的综合类法律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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