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法学院《商法总论》课程被宁波大学设定为校企合作课程。作为法律实务界专家,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潘寅律师于3月14日进入我院《商法总论》课堂,为同学们讲授实务中商法的营利性等特征。这也是我院经济法课程组理论联系实际、探索课堂教学创新的首次尝试。
《商法总论》课程是法学院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其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主要通过企业实务专家进入课程直接参与课堂教学,通过实务专家生动的实际案例帮助学生更好理解并深化专业理论知识,同时掌握理论运用于法律实践的技能。
3月14日下午,课程教师赵意奋联手潘寅律师共同为同学们分享了一次精彩课堂。赵老师从理论上讲授了商法的营利性、技术性规范等特征;潘律师以银行为例,阐述了商事主体在行为中的营利性体现,并通过实际案例阐述了我国法律、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对商主体的营利性保护。
《商法总论》授课对象主要为法学院2022级法学专业学生。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种授课模式较为新颖有趣,通过律师的讲解,纠正了对商人唯利是图的片面理解,重新从专业角度理解“营利性”“营商环境”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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