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会简介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浙江法学盘点
教育研究与创新
人才培养
国际交流
浙籍法学家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律硕士社会导师聘任仪式暨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19/10/15 阅读:512次 关闭

2019年1010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2019级法律硕士社会导师聘任仪式暨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法学院朱丹书记、李伟副院长、法学专业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社会导师以及2019级法全体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共计5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本次聘任仪式和座谈会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心主任李海龙副教授主持。

聘任仪式上,法学院朱丹书记首先发表致辞,她代表学院向校外社会导师表示了热烈欢迎和感谢,真诚欢迎并期待与各位社会导师一起携手为培养高素质的优秀法治人才而共同努力。她介绍了我院法律硕士专业的相关情况,同时指出了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她认为实务导师对于拓展法学研究生的学术兴趣,展现法学研究生的学术风采,提高法学研究生的学术能力,打造法学研究生的实务技能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随后,她宣读了法律硕士社会导师聘任名单,代表学院为各位社会导师一一颁发了聘任证书,并合影留念。

接着,李伟副院长具体介绍法律硕士社会导师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详细解读法律硕士社会导师的相关职责,他指出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硕士的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同时深入加强与校外实务部门社会导师之间的专业性沟通和实践性交流,为推进法律硕士的人才培养夯实基础。最后他衷心希望各位社会导师能为法律硕士的培养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为我院法学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聘任仪式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荷生检察官,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徐忠云检察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聂庆法官,浙江仁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晓洁律师,浙江优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新军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杨甜律师,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建鎏律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舒木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志峰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智律师,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宇锋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沈国勇律师,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常东岳律师,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麻侃律师,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靓律师,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刘彦律师,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家品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史源律师等与会的各位社会导师纷纷发言进行了深入交流。他们表示感谢法学院的信任,被聘为法律硕士社会导师既是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在今后的时间里,将会充分利用自身知识和资源为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提供多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为培养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法律硕士专业的10位研究生分别介绍了自身的情况以及今后的目标和打算。他们在发言中表示,衷心感谢各位社会导师的到来及未来的指导,他们的实务经验对学生们未来就业极为重要,他们会充分利用学院提供的宝贵机会,抓紧机会向各位导师虚心请教、认真学习。

聘任仪式暨座谈会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会后大家合影留念。此次会议通过校内外“双导师”制度合作初步建立了法律硕士培养机制,为实现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对提升法律硕士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构建该院与省内法律实务部的合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分享到:0
上一条: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律硕士社会导师聘任仪式暨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 2019/10/15
下一条: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和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书 2019/9/15

主办单位:浙江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电话:0571-28008176 邮编:310018
Copyright 2011-2013 www.zjlegaleducation.org.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览坤科技 网站管理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