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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举行行知论坛八十九讲暨法学论坛二十三讲
( 发布日期:2018/4/30 阅读:251次 关闭

4月27日下午,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行知论坛八十九讲暨法学论坛二十三讲于兰溪校区顺利开展。该论坛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硕导,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入选者,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专家张旭勇主讲,法学分院院长黄彤主持本次论坛。

张旭勇教授以“宪法中国性与宪法修改”为主题,就三个方面展开详细讲述。一、宪法的中国性,张旭勇通过新中国宪法的变迁史,表明54年宪法奠定了82宪法的基础,并说明《共同纲领》为准宪法,其可通过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与中央政府似有联合政府的气息来体现。张旭勇表示,为何制定宪法以及制定宪法的过程都体现了宪法的中国性,也就是中国宪法的独特性,其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二、82《宪法》的前四次修改,张旭勇简述了1988年、1993年、1999年等《宪法》修正案的主题和核心,表明这些修正案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而社会主义制度为宪法频繁修改的原因之一。随后,其通过《选举法》例次修改的主要内容——逐步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来说明《选举法》为宪法性法律,《选举法》的修改也可视为宪法修改的一部分,其可体现宪法中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三、本次修宪的主旨是加强党的领导,修宪的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正文,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2.设置检察机关,加强党对反腐败内容的集中统一领导。3.国家主席任期限制取消,有利于“三位一体”领导体制的建立与巩固等等。最后,张旭勇表示,本次宪法的修改是由宪法的中国性所决定的,要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本次宪法的修改。

本次论坛内容涉及内容非常丰富,契合了宪法修改的社会时势,相信法学学子在听取该论坛后能够加深对宪法与宪法修改的理解,并将其运用到法学知识的学习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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