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下午,根据此前与金道律师事务所达成的建立实习基地的协议,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恒专程前往金道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基地授牌仪式。金道所主任王全明律师、管理合伙人崔海燕和江力、高级合伙人申柱石、权益合伙人茅玮民以及律师卢璐等人参加了此次的授牌仪式。
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全明主任热情地欢迎了赵书记。随后,赵书记和王全明主任在法学院部分留学生和金道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的见证下,举行了专门的授牌仪式。
本实习基地的授牌,标志着浙商大法学院研究生尤其是法律硕士研究生集中实习的工作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为后续类似协议的签署和执行打下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