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其中,我省多所高校通过审核,获准增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新增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已有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新增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大学
新增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大学
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