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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师生赴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 发布日期:2017/9/19 阅读:424次 关闭

  9月5晚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知产151班数十名同学在该院张国华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课外教学实践活动。此次教学实践活动的主题是参加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举办、黄新发副主任主持并发表主旨演讲的论坛。黄新发律师围绕当今社会的热点,以“从劳动争议案件谈谈辞退员工的痛点和难点”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演讲。

    首先,黄新发律师就当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案件的形势做了分析,并对“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着重讨论。并说明企业需要制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也就是岗位说明书,这点尤其重要。  

    随之从员工的被动离职方面进行了阐述,提醒企业在解雇劳动者时,要制定好本单位的奖惩制度,什么样的情形才算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明确处罚措施。“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什么才叫做“严重”?黄律师指出首先企业得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注意内容合法、民主讨论、平等协商,全员公示等问题。然后在实践中企业需要有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事实记录、如考勤表等,以防范日后劳动争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而后,黄新发律师对劳动者在离职时企业需要怎么做进行了一个详细的分析,提醒一些企业对离职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体检,以规避风险。同时还要在劳动者入职前做好体检,以免产生纠纷。  

    在听众提问环节中,有人问到“公司对于离职的员工要让他们进行职业病体检,可是员工不愿意,这样的话,以后员工出事了,我们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对此,黄律师指出如果这位理智的员工进入下一家公司的时候,下一家公司在入职时给他做了体检,那么你的风险就降低了,同时说明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做体检是在为员工的上一家公司降低风险,在员工离职时是为该公司自己降低风险。所以说,公司提高对员工的体检意识,才能更好的维护公司的利益。

   这次劳动法实务论坛,涉及最新的热点问题。对同学来讲,虽然尚未了解劳动法,但对相关现象则常有耳闻。同学们通过这次活动对劳动法课程的兴趣更加强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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