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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子堂:弘扬法学教育优势 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
( 发布日期:2018/4/11 阅读:754次 关闭

今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指导法治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总书记的讲话强调了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工作队伍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大学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全国政法类院校更是这第一阵地中的先锋队,在培养熟悉和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德法兼修的人才上责任重大,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全国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工作的鼓励,也是对我们政法类高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过程中如何找准自身的定位、承担什么样的历史责任作出的明确指导和期望。在法治人才培养上,习总书记鼓励我们要有底气、有自信,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这为我们搞好政法类高等教育工作划定了明确的工作标准。西南政法大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环境育人,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课堂资源有机结合、优化课程体系、改革卓越计划、推动教改课改、提升教学荣誉感等形式,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的立体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法治人才质量意识



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核心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的论述鞭辟入里,清晰地指明了法学教育必须坚持德法并举,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更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法学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提高”、“四个忠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拔尖创新型法律人才。西南政法大学在法科人才培养中除了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以外,还开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强化方向指引,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

 

(二)树立质量意识。

质量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正确处理规模与质量的关系,优化调整法律人才培养结构,突出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和水平。西南政法大学在法科人才培养过程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理论知识学习与解决问题能力培养训练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理论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与学术创新能力;坚持教学与实践相长,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法律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坚持人才分类培养,本科法学教育以通识性法学教育为主,兼顾实践能力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创新能力为导向,更加注重学术性、前沿性与国际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职业胜任力为导向,更加注重实践训练、知识运用与产教融合。学校“法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衔接机制研究”成果荣获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15年),“以社会需求与职业发展为导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成果荣获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根据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在“中国科教评价网”公布的《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我校法学研究生教育2015年位居全国第三,2016年位居全国第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均位居全国第二。

 

(三)强化监督管理

当前,我国现有普通高等学校中,有626所高校开设了法学本科专业、202所高校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201所高校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43所高校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由于上述高校所在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之不同,办学条件和水平参差不齐,人才培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健全完善法学教育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办法,促进高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自我评估制度和内部监督体系,切实加强自我评估和自我管理,不断提高质量保障水平。西南政法大学对法治人才培育实施全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建立了导师、学科、学院、学校“四位一体”层层把控的质量保障监督体系。通过对培养方案设计、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课程教学、专业实习、学术活动、中期考核、论文开题、预答辩、评阅答辩与抽检等各个培养环节层层把关,实现对人才培养各培养环节全过程监控。

 

 

二、坚持立德树人,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

 

(一)统筹课堂教学资源,形成课程思政新格局

我们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高校大学生的德育教育相融合,关键在于各专业教学环节中德育教育的全面覆盖。实践中,除传统的思政课外,我们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倡导所有老师都担负起思想政治教育职责,切实改变思想政治教育标签化取向,实现从“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转变,从而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规范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我校己形成《西南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教师素养、主讲资格、课堂教学纪律与言行、教学手段及教材选用、教师精神面貌和课堂秩序管理等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为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导向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今年6月,我校首次开展教师教学水平同行专家评议工作,采取随堂测评、现场试讲和视频评议三种方式,评审专家组对72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业绩材料进行了评议。从评议结果看, 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效果明显。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将教学考评体系结果多渠道延伸使用,列为教师职称晋升必备条件,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思政教育亲和力

为提升思政课的质量和水平,落实好教育部关于“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我校党委书记樊伟亲自牵头制定了《西南政法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不仅对授课内容做了具体要求,还通过开展专题讲授、开设校级公开课、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对课程质量的提升提出了规范标准。在课堂组织形式上,我们结合实际,将学校党政领导、学院院长、总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学生辅导员纳入任课教师队伍,吸引、鼓励校内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和专业课教学骨干,专职或兼职承担形势政策课教学任务。同时,积极争取从社会各界聘请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行业专家和先进模范、社科理论界专家进行部分专题讲座的讲授。另外,学校还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逐步将其他思政类课程纳入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予以立项研究,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牵头进行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探索,使思政课的内容和方法从天上回到人间,内 化为学生实践的方向和准则。

 

 

三、促进德法兼修,抓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关键点

 

(一)优化课程体系,着力塑造健全人格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纲领,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为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加强涵括法律职业道德、职业伦理教育、人文素质在内的职业素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我校精选可促进法科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类课程进行建设,如《法学方法与法律推理》、《宪法的魅力》、《中华法系与中国法治现代化》、《商法的思维》等,受到了学生的认可,实践效果良好。在新制定的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中,我们将人才培养方案从原来以“知识”规格为主线的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板块体系改为了以“知识”“能力”和“素质”规格为主线的“核心职业素养板块”(通识必修课、通识限定选修课、通识任意选修课)、“核心知识结构板块”(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和“核心职业能力板块”(核心职业能力必修课和核心职业能力任意选修课)。其中,增设了《政治学》、《逻辑学》、《经济学原理》、《社会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基本原理课程和《人权概论》等课程,并明确课堂教学的1/3学时为实践教学部分和开设如表达沟通能力训练、创新创业训练等30门多门法律实务课程。这个模式成为我校管理学、哲学、文学等其他学科人才方案制订的模板与依据,并被西南石油大学、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等兄弟院校借鉴,示范效应显著。同时,我校原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刘俊教授和教务处处长石经海教授曾多次被中国法学会等部门邀请为全国法学院系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进行经验交流甚至进行相关培训。

 

(二)利用法学教育资源优势,促进专业交叉融合

目前,我校拥有法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审计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等13个重庆市特色专业,拥有司法职业人才培养、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舆情传播与风险管理、国家治理与公共安全、马克思主义传播人才培养和经济进度与经济秩序治理等6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无论是特色专业还是特色专业群的建设,都围绕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探索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且大多利用我校法学教育优势,不同程度地融入“法元素”,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和推进法治国家贡献力量。同时,我校民商法学院与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分别签订了协同创新协议,自2015年始开办了“资本市场法务”和“企业法务”两个实验班,探索专业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所有这些专业融合的尝试,充分利用了学校特有的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对法学以外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起到潜移默化的促进和强化。

 

 

四、改革实验班,推动卓越计划改革

 

长期以来,我校始终坚持开放性、市场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形成了面向社会职业需求定位的人才培养目标,具体为培养合格的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才。同时,学校以社会评价为导向,秉承“学习能力比专业知识更重要,思维方式比专业技能更重要,职业伦理比执业能力更重要”的培养理念,将抽象的人才培养目标具体化为“核心职业素养”、“核心专业知识结构”、“核心职业能力”三大指标体系,进而依托该指标体系系统修订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力求将用人单位的需求与评价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观测点,逐步形成了集国家、社会及学生共同评价的“三维人才质量观”。这种务实型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和以社会评价为主的人才质量观,已成为我校全面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指导原则和办学思路。在这种思路指引下,我校进一步加强了与实务部门、其他高校(包括国内、外大学)等相关主体的合作力度,整合各实务部门和社会教育资源,深度构建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以此作为实施“卓越计划”、推动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的核心思想。其中,学校作为人才培养共同体的核心,主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总体方案设计,构建共同体稳定的运行与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活动,建立与各共同体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实务部门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通过深度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各环节,提出职业化法律人才培养标准,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一手基础性资料;国内外高校则作为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在教育教学协同创新,人力资源合作及科学研究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依托开放性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我校逐渐形成了卓越法律人才核心职业素养、核心知识结构与核心职业能力三大指标要素体系。同时通过开展调研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及时掌握国内外法学专业发展前沿及专业融合趋势,了解实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最新需求,形成了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顶层设计的指导性意见。学校依据“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在初步确定三类卓越基地的人才培养方案后,在学校法律人才实验班先行先试,以此检验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效果,在此基础上不断修正,并在完善后全面推广。

近年来,为进一步为推动“卓越计划”改革,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和载体。学校于今年5月,根据论证制定的《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实施方案》《东盟法律人才实验班实施方案》和《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三个实验班的招录工作,对法学专业实验班进行了较大动作的改革。其中,为契合“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发展战略,提高我校办学美誉度、知名度,充分整合、利用我校“中国一一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和优势资源,开设了东盟法律人才实验班;在评估历届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开设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继续开设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作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为满足基层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需要,突出我校的地域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一批具有坚定法治信念、良好司法职业能力的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法治人才,开设了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实验班并非“精英”教育,而是先通过小范围内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探索、试点,进而逐步推广,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奠定基础。

 

 

五、教改课改并促教学发展,奠基人才培养基础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学校于2016年7月出台了《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大大提升了对教学改革项目的经费投入和支持。在2016年的教改项目立项工作中,为提高教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效果,首推有实效的总结报告或被推广、被试点的制度设计为结项方式,并在2017年首度设置后期资助项目,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已有成果和贡献进行立项支持。同时,为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持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首度将“主持完成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且验收为‘优秀’等级”之规定作为教师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任职资格的条件之一,且以“成果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是否有实质性助推作用”为唯一原则,首次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评优工作。

为激发本科任课教师教学积极性,持续创新本科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我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我校于2016年11月出台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课程教学改革办法》,并于同年12月首次开展本科课程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最终17个项目获批立项,包括《环境资源法学》等5个A类项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7个B类项目、《市场营销学》等5个C类项目。为加强对课改活动的过程监控、目标管理与阶段性总结评估,确保课改取得实效,学校除了安排督导专家对课改课程进行随堂听课,还组织召开了学生座谈会、本科课程改革项目推进会,总结成效的同时对课改中遇到的困境进行了交流。

今年上半年,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的文件精神和《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校内各单位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结果公示,并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的基础上,我校评选出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调动了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推动了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今年7月12日,重庆市教委公示了 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我校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两项。其中,由付子堂校长领衔的团队以《法治人才“四位一体”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获得一等奖。在2017年6 月19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三讲话精神,提出推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关键性措施”研讨会上,该教学成果以“围绕‘德法兼修’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西南政法大学‘四位一体’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介绍”的主题发言形式作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经验进行大会交流。我校教务处处长石经海教授主要从西政校训(博学、笃行、厚德、重法)、西政精神(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2012年三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2014年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方面,介绍了我校“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的历史传承、模式探索、实践应用和成效推广等情况,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

 

 

六、落实教学优先发展,稳定德法兼修法治人才教育者队伍

 

在市场化资源配置已渗透于社会各个层面的今天,如何将教育者的主要精力回归课堂,坚守课堂教学高质量,主动将科研成果向教学转化,使教育者能够有荣誉感地专著于课堂从而对大学生实现思想引导,是新形势下高校教育的当务之急。我校正逐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立教育教学系列奖项。包括:《金平法学教育基金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贡献奖与教书育人奖奖励办法》《西南政法大学“西政名师”奖评选办法》《西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有作为的教师,完成《西南政法大学学科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拟定工作。还有尚未正式出台的《西南政法大学“锦上添花”教学新秀奖奖励办法》。各奖项条件设置均侧重教学,覆盖不同年龄阶层,以此调动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人人关心、参与“双一流”建设的积极性,出台了“西政好老师”“西政好干部”“西政好学生”和“西政‘双一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并开展了评选活动。另外,学校还制定了一系列文件:《西南政法大学省部级以上人才年薪制实施方案》《西南政法大学学科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试行)》《西南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选聘办法》《西南政法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修订)》《西南政法大学教职工访学支持计划》《西南政法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南政法大学岗位核定方案》《西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细则》等。重点在于通过制度设计,达到引进人才与培育现有师资实行对等待遇,既要注重从引进高水平师资入手,又要兼顾到与已有师资的待遇平衡;加大对博士后师资的选拔与引进,为后续发展提供中青年师资做好储备工作;加大对外交流与访问学者的支持力度,提升师资国际化学术交流与对话能力建设;通过在部分优秀专项师资中推行年薪制,激励骨干师资发挥引领作用,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与科研团队;以岗位聘任与考核强化教师在教学一线的业绩认定,整体纳入到职称评定与下一轮岗位聘任的认定中;结合多年工作实践,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管理队伍充实到各级各类岗位上,在管理规范与人员选拔作用上提升服务质量等,这些文件作为支持与激励措施,为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多年的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是立校之本。前不久,我校刚刚结束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通过这次本科教学评估,我们提高了两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对本科教学评估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关键。同时,我们结合今年习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为要尽快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一是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主要按照党中央要求为国家提供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与研究等五类法治人才,我们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计和实践培养等环节都要以五类法治人才的特点而进行侧重修正;二是要坚持理论研究,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要着力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交流合作机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碰撞,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三是坚持责任担当,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参与法治建设与实践,有利于深化师生对国情社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认识,有利于增强师生立足司法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和提升法治决策和实践水平;四是要坚持开放合作,增强法学学科的国际影响。全球化的现实迫切需要拥有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具有较强外语交往能力、具有国际视野与竞争力的,能够为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征战的法学人才。因此,一方面,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治建设要坚持开放合作,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另一方面,要向全世界弘扬中国法治文化、法律制度和法治理论,形成中国的话语体系,增强法学学科国际影响力,用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今后,我们要把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放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改革创新,加强教学基础建设,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建设,努力把我们的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成为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这是西政的使命和责任。

作者简介: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及科技与法律问题。

原文刊载于《法学教育研究》第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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