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出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项目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007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
陈兴良教授的主要研究成果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一是刑法哲学研究,二是规范刑法学研究,三是判例刑法学研究。前者的贡献在于提升刑法学的学术品味,后二者的作用在于指导刑事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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