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向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仪式在我校下沙校区举行。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全明,合伙人王潭海、史源、茅玮民律师等,浙商大副校长、学校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赵英军、党办校办主任袁金祥、计划财务处处长刘福奇、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王忠华、社会合作处处长赵妉、副处长连超以及法学院党委书记骆梅英、副书记赵恒、副院长苏新建、宋杰、党委委员杨磊等出席了捐赠仪式。
此次,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将一次性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该校“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和设立金道奖助学金,为该校法学专业和学科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仪式上,赵英军与王全明签署了捐赠协议书,并向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颁发捐赠证书,校所双方还举行了简短的“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实习基地”授牌仪式。
赵英军在致辞中向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及王全明主任等关心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善举表示感谢,并向各位嘉宾重点介绍了学校和法学院近几年的发展情况,他表示,有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商大人定会秉承诚毅勤朴的校训精神,不忘初心,以商载道,敢于担当、勇立潮头、创新进取,加大力气建设一流学科,争取早日跻身省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努力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源源不断为和社会输送栋梁人才,形成的互相促进、共赢发展的良性循环。
王全明发表了捐赠感言。他表示,多年来,金道所一直关注社会公益关注法学教育,把履行社会责任当作律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浙江省的法学教育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浙江工商大学作为省属第一的法学院,有能力、也有决心成为浙江法学教育的中坚力量,金道所有不少优秀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两家单位渊源深厚,且建立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双方在队伍建设、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实践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入合作并共同致力于浙江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浙商大法学院副院长苏新建做了答谢发言。他表达了对金道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合伙人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双方能够基于前期接洽中形成的诚信、务实的合作理念,在共同搭建起来的平台上和合作框架协议内,能够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更加密切的合作。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由全国优秀律师胡祥甫和其他志同道合的高级合伙人发起设立,成立于2006年1月。成立至今短短10余年,金道所已发展成为180多名律师和员工的综合性大型事务所,是省内为数不多的业务创收亿元以上大所之一。与此同时,事务所于2011年获得业内最高荣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在品牌、专业、文化等核心竞争力建设方面均取得了卓越成绩。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祥甫律师系该院杰出校友。自2016年,律所与法学院建立院所合作,2017年5月25日,法学院与金道所签订院所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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